《中国工业史·船舶卷》(福建篇)修改工作有序推进 2月10日、24日、28日,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三次召开《中国工业史·船舶卷》(福建篇)编辑部会议,讨论(福建篇)初编草案的修改整编事宜。 省船协《中国工业史·船舶卷》(福建篇)编辑部于1月12日发出“关于《中国工业史·船舶卷》(福建篇)初编草案征求意见的函”,同时将初编草案分别报送至福船集团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权属企业、老领导、业界行家,福安市船协、龙海市船舶同业公会等阅改,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20日。省船协按计划于2月20日陆续收集完成相关船企和业内行家的意见。各位领导和行家充分利用新春佳节和抗疫休假时间,认真阅核,对初编草案中的文字、术语修改,多余或重复段落的删除,以及需要调整章、节、目设置等,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十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收到一些对初编草案篇章结构、记述文体、繁简把握等不同意见。编辑部拟结合吸收消化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将初编草案进行梳理修改,力争按计划提交中船协。 ■省船协秘书处 省船协及时做好抗疫复工信息反馈工作 根据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省船协多方了解省内船企的疫情防控动态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并做好统计、反馈和沟通的工作。同时合理安排协会内部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协会工作有机协调、同步进行。 ■省船协秘书处 省船协积极向中船协反馈修船企业诉求 3月2日,中船协发出《关于征求修船企业修理外籍船舶产生废钢报关问题意见的函》。函件指出:当前,船舶工业各修船企业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抓好防止疫情的同时,抓紧复工复产工作。但是,由于修理外籍船舶产生废钢监管问题久拖未决,修船废钢至今无法报关,大量废钢在船厂堆积,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中国船协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工信部等主管部门密切沟通,磋商解决修船废钢报关方案。2 月 24 日,向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等五部委上报《关于请求尽快解决修船企业修船废钢严重堆积问题的紧急报告》。3 月 2 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向我协会回复意见,并提出有关修船废钢报关近期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思路:①近期解决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固废司梳理提出 38 家具有废钢收购资质,国内修船企业可将外轮修理产生的废钢卖给生态环境部指定名单目录中的公司。通过目录中的公司报关后收购废钢。海关总署积极配合目录中的公司做好相关报关工作。②针对各行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会签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于2020 年底之前联合下发相关文件一并研究解决;对外籍船舶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问题的解决思路,海关总署对未来外籍船舶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单独统计,不纳入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的固体废物进口管控范围内。 为了落实中船协《关于征求修船企业修理外籍船舶产生废钢报关问题意见的函》的精神,省船协及时向相关船企传达函件精神,了解和收集涉及此类问题的情况,对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中船协,积极为企业争取有利发展的环境。 ■省船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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