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9年3月6日)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在福州召开,参加大会的会员代表120人,符合《章程》规定的会员代表人数。 会议宣读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召开换届大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三届财务专项审计及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第三届发展会员情况报告、关于继续办好《福建船舶工业》刊物议案。会议用选票办法,一致通过了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法定代表人。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大会认为:第三届理事会五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为主;坚持加强学习,注重培育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整合资源,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勇于探索,注重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注重调查研究。按照本会 “强服务、转作风、谋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协会事业创新发展。会议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认真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改进协会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会员有所乎,协会有所应,以扎实的作风和高度的责任感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军区原副司令员史新开,省机械行业老领导,省船协老领导,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以及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省经信委社团组织行业党委第八党支部、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中船协修船分会、兄弟学会、商会、研究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台湾区造船工业同业公会以及同行业友好协会等8个单位发来了贺信、贺电。 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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