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万达船业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达标评价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07评价条件)的有关要求,经福安市万达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船业公司)申请,我会受省经信委委托,于2017年8月8日组织五位专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在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对该企业申报二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通用、管理、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和生产设备等六个要素,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万达船业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二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876分,达到二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万达船业公司随着生产发展,重视船厂规划、合理布局,注意培养自有的技术力量,增强起重能力,进一步加强车间、生产场地和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环保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现将万达船业公司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8月14日至8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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