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智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州智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船舶工程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2999–2020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于2026年2月6日组织专家组赴智洋船舶工程公司,对其设计条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智洋船舶工程公司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公司申请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按基础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术装备和应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智洋船舶工程公司的设计条件基本满足CB∕T2999–2020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903.8分,达到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标准。 希望智洋船舶工程公司不断提高船型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设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完善技术人员的配备,改善办公条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助力市场拓展;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实力,为福建造船业和航运业提供优质服务。 现将智洋船舶工程公司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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