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省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船舶工程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5年12月12日组织专家组赴立新船舶工程公司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认为:立新船舶工程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908分,达到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立新船舶工程公司根据评价意见,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完善工程计划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配高层次技术人才;积极开发特色船舶产品;增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开拓船舶企业发展新空间,为福建省船舶行业和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立新船舶工程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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