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咏洋游艇有限公司 铝质船舶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宁德市咏洋游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洋游艇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5年7月15日组织专家组赴咏洋游艇公司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论:咏洋游艇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883.5分,达到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咏洋游艇公司根据现场评价意见,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骨干人才培养和技术队伍建设;完善造船设施、设备配置;注重铝质船舶的制造研究;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效能。积极开发新能源铝质船舶产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福建省绿色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现将咏洋游艇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期间7月19日至7月20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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