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白马船厂 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省白马船厂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12月26日组织专家组赴福建省白马船厂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二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论:福建省白马船厂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943.8分,达到二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福建省白马船厂根据铝质船舶建造特点,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完善工艺路线;建立一支侧重铝质船舶设计、建造和质量管理的队伍,不断总结经验,为我省铝质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现将福建省白马船厂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2025年1月1日、1月4~5日为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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