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时代新能源船舶有限公司 铝质船舶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时代新能源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能源船舶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11月4日组织专家组赴时代新能源船舶公司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论:时代新能源船舶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855.7分,达到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时代新能源船舶公司进一步完善铝质船艇生产线布局和相应设施、设备配置;加强厂校协作,依托公司所属集团在智慧海洋领域的研发优势,发挥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作用,注重铝质船艇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加强质量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生产中的运行管理;重视环境管理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致力开发新能源多功能铝质船艇产品,为新能源智能船舶行业的发展做贡献。 现将时代新能源船舶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期间11月9日-10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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