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泰金舟源锦船舶有限公司 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宁德泰金舟源锦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泰金舟船舶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10月24日组织专家组赴宁德泰金舟船舶公司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二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宁德泰金舟船舶公司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对其生产条件评价得分为857.8分,达到二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宁德泰金舟船舶公司在提升生产能力的同时,不断优化厂区布局,完善造船设施的配置,理顺工艺流程;加强企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技术、管理骨干人才;重视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加大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力度,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为福建省船舶工业和军民融合项目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现将宁德泰金舟船舶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10月26日、27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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