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聚兴凯平船业有限公司 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省聚兴凯平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凯平船业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专家组赴聚兴凯平船业公司进行二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考察了生产现场后,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该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了复审。复审评价认为:聚兴凯平船业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建造技术能力,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要求,认可其保留二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 希望聚兴凯平船业公司在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加强企业技术队伍建设,培养技术骨干;完善造船设施、设备的配置,提升生产能力;加快企业环境管理、能源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福建省聚兴凯平船业有限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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