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黄田发明船舶修造厂 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古田县黄田发明船舶修造厂(以下简称古田发明船厂)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9月3日组织专家组赴古田发明船厂进行生产条件复审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该企业的三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了复审。复审评价认为:古田发明船厂的建造技术能力、生产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认可其保留三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 希望古田发明船厂进一步完善造船设施、设备配置,优化船舶建造工艺;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培养骨干管理技术人才;加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开发新能源内河船舶,为闽江沿岸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古田发明船厂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9月7日~9月8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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