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 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造船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专家组赴东南造船公司进行生产条件复审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该企业的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了复审。复审评价认为:东南造船公司的建造技术能力、生产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近年来有持续的发展与提高,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认可其保留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 希望东南造船公司紧跟科技发展步伐,不断推动数字化在造船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更加重视培养高新科技人才,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建立起完善的船舶设计、建造基础数据管理体系和分析系统,为推动我省造船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现将东南造船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8月30日至9月5日(8月31日~9月1日为公休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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