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海晟世重工有限公司 铝质船舶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华海晟世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晟世重工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7月14日组织专家组赴华海晟世重工公司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论:华海晟世重工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866.6分,达到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华海晟世重工公司根据铝质船舶建造特点,精心布局铝船生产线;加强建造车间的防尘、防风、防潮措施;积极培养自有技术人员;重视铝质船舶建造中的质量管理,加快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船舶生产迈上新台阶,为福建省船舶行业降低碳排放,实现绿色船舶目标作出贡献。 现将华海晟世重工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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