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汉斯曼游艇工业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州汉斯曼游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斯曼游艇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4年5月24日组织专家组赴汉斯曼游艇公司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论:汉斯曼游艇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871.5分,达到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汉斯曼游艇公司根据评价意见,持续优化铝质船艇生产线布局,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加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培养,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发挥企业技术开发优势;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认证工作,重视环境管理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开发高性能铝质船艇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汉斯曼游艇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协会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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