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泰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州泰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船舶工程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2999–2020)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专家组赴泰福船舶工程公司,对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泰福船舶工程公司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公司申请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按基础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术装备和应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泰福船舶工程公司的设计条件基本满足CB∕T2999–2020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得分为899.5分,达到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标准。 希望泰福船舶工程公司加强船舶设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技术骨干人才;重视船舶研发、设计过程的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设计质量;致力新船型开发和新技术研究,努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福建船舶工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做出贡献。 现将泰福船舶工程公司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3月18日至3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一般船舶乙级设计单位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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