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泰源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源船业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3年11月9日组织专家组赴泰源船业公司进行二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考察了生产现场后,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复审评价。评价认为:泰源船业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建造技术能力,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要求,认可其保留二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主要整改意见: 希望泰源船业公司进一步优化造船设施、设备的配置;加强企业骨干管理技术人才建设;逐步建立环境、能源管理体系;扩大信息化技术在生产管理中应用,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泰源船业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1 月 13日至11月17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刊登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3年 11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