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建港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宁德市建港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由福建省长兴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建港海洋装备公司)申请,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于2023年4月14日组织专家组赴建港海洋装备公司进行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考察了生产现场后,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复审评价。评价认为:建港海洋装备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建造技术能力,基本满足CB/T3000-2019标准要求,认可其保留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建港海洋装备公司进一步完善游艇建造设施、设备,优化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提高环保设施效能;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和人才优势,重视新技术研发,加快新产品开发;扩大信息化技术在生产管理中应用,提高企业质量、环境、能源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效能,提升企业综合素质;打造具有自身优势的品牌产品,开拓国内外游艇市场,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建港海洋装备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4月18日至4月23日(其中4月22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