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东宝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龙岩市东宝机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机械公司)的船舶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我会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专家组赴东宝机械公司进行现场复审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通过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原件,对该企业申请保留三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复审评价。评价认为:按新标准CB/T3000-2019对照复审,东宝机械公司船舶生产设备较为齐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近年来为当地内河船舶的建造、维修做出了积极贡献,认可该企业保留三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质。 希望东宝机械公司进一步优化造船设施的配置,加强企业管理与船舶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东宝机械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月11日至17 日(1月14日、15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