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悦豪游艇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漳州悦豪游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豪游艇公司)的申请,经形式评价通过,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有关要求,于2023年1月5日组织专家组赴悦豪游艇公司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并进行现场考察和查阅有关资料原件,对该企业申请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悦豪游艇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866分,达到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悦豪游艇公司积极改善车间布局和生产条件,发挥自身的技术特色,培养自有的技术力量,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为游艇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自己的贡献。 现将悦豪游艇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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