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森(福建)游艇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复审评价公示 根据哈德森(福建)游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德森游艇公司)的复审评价申请,我会于2022年12月16日组织专家组赴哈德森游艇公司,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并进行现场考察和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对该企业申请保留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复审评价。复审评价认为:根据厦门飞鹏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6日《厦门飞鹏工业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长泰承义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合并的通知》决定,福建长泰承义工业有限公司从2022年6月起,整体并入哈德森游艇公司。合并工作全部完成后,福建长泰承义工业有限公司将予注销,原长泰厂区生产条件保留不变,同时在哈德森游艇公司南安厂区增加铝质船舶生产车间等设施。按CB/T3000-2019标准对照复审,哈德森游艇公司铝质船舶生产设施、设备的配置持续得到提升,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已覆盖铝质船舶的生产建造,认可该企业保留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质。 希望哈德森游艇公司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和环保工作的管理,加强企业骨干管理技术人才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与能源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为游艇行业和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哈德森游艇公司生产条件复审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月9日至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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