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森(福建)游艇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根据厦门飞鹏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2月16日组织专家组,对该公司所属的哈德森(福建)游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德森游艇公司)进行了生产条件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现场考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对哈德森游艇公司申报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哈德森游艇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924.8分,达到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哈德森游艇公司进一步完善游艇建造基础设施,发挥企业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定。优化生产现场的环保措施,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加快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积极开拓国内外游艇市场,打造具有自身优势的品牌产品。 现将哈德森游艇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12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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