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评价公示 根据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船重工公司)申请,经形式评价通过,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于8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厦船重工公司申报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CB∕T2999-2020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厦船重工公司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价结论:厦船重工公司的设计条件基本满足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平均分为940.9分,达到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标准。 希望厦船重工公司加强船舶设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船舶技术设计软件的投入,致力新技术和新船型研发,提高船舶新产品开发设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在国际船舶市场的竞争力,为我国船舶工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做出贡献。 现将厦船重工公司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8月9日至8月15日(其中8月13,14为双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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