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生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恒生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重工公司)申请,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有关要求,于5月26日组织专家组赴恒生重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后,对该企业申请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恒生重工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905分,达到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恒生重工公司进一步完善造船设施、设备配置;理顺造船工艺流程,优化生产布局;重视企业技术队伍建设,培养骨干管理技术人才和技能型技术工人;进一步提升造船工艺技术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企业环境、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扩大信息化技术在生产管理中应用;提升企业综合素质,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恒生重工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5月30日至6月6日(其中6月3、4、5日公休)。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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