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澜驰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评价公示 根据漳州市澜驰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驰游艇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的有关要求,经形式评价通过,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于10月19日组织专家组赴漳州台商投资区澜驰游艇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对该企业申请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按通用、建造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和产品、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对其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澜驰游艇公司基本满足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平均为866.8分,达到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希望澜驰游艇公司进一步优化厂区布置,扩大信息化技术在生产管理中应用范围,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现将澜驰游艇公司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10月27日至11月2日(其中10月30、31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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