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评价公示 根据福建省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船研究院)申请,我会于10月12日组织五位专家对福船研究院申报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设计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CB∕T2999-2020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福船研究院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价结论:福船研究院的设计条件基本满足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935分,达到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标准。 现将福船研究院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达标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其中10月16、17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一般船舶甲级设计单位达标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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