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爱莱格游艇工业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达标评价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19《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19标准)的有关要求,经福建爱莱格游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莱格游艇工业公司)申请,我会于8月6日组织五位专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现场考察,对该企业申报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通用、管理、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和生产设备等六个要素,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爱莱格游艇工业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19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915.6分,达到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爱莱格游艇工业公司发挥企业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快新厂建设,严格执行环保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开拓国内外游艇市场,打造具有自身优势的品牌产品。 现将爱莱格游艇工业公司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8月9日至8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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