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毅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达标评价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07评价条件)的有关要求,经福建毅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达 游艇制造公司)申请,我会于7月22日组织五位专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现场考察,对该企业申报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通用、管理、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和生产设备等六个要素,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毅达游艇制造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07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854分,达到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毅达游艇制造公司进一步完善游艇建造设施的配套建设,强化现场生产管理,采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现将毅达游艇制造公司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网站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7月26日至7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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