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联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达标评价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07评价条件)的有关要求,经漳州海联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船舶公司)申请,我会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委托,于2019年12月29日组织五位专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并进行现场考察,对该企业申报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通用、管理、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和生产设备等六个要素,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海联船舶公司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CB/T3000-2007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879.8分,达到二级Ⅱ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海联船舶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质量、检验人员的配备,逐步完善成型车间的上送下排的通风设施和排风口的集尘装置,提高企业的各项基础资料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 现将海联船舶公司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在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海西船舶网》上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其中2020年1月1、4、5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工信厅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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