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毅宏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条件达标评价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2007评价条件)的有关要求,经福建毅宏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宏游艇)申请,我会受省经信委委托,于2018年10月29日组织五位专家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在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原件,对该企业申报二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通用、管理、人员、计量检测、生产设施和生产设备等六个要素,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毅宏游艇的生产条件基本满足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二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专家组评价总得分为857分,达到二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标准。 主要整改意见:希望毅宏游艇随着拓展钢质一般船舶建造,要重视船厂规划、合理布局,加强钢质船舶建造的管理,注意培养自有的技术力量,完善相关的设施设备,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现将毅宏游艇生产条件达标评价结果向省内外同行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从11月2日至11月8日(其中11月3、4日为公休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给相应的企业生产条件达标评价意见书,并在《福建船舶工业》刊物上予以公布。 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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