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造船史略(中) 林樱尧 五、整合产业结构,形成海防布局 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组成厦门军事管制委员会,指派海军组接管国民党海军厦门造船所,组织工人清理厂区,整修机器设备,着手复工生产。工人们克服困难,在短短时间内修复了原被废置的汽艇2艘和轮船公司3号轮船一艘,捞起沉在坞内的海军测量艇1艘。为了配合部队前线行动,工厂清理库存的引擎42台,拨给工厂支前修船点应用。另外,工厂还先后安装机帆船49艘,配合空军厦门基地站修理碎石机、抽水机等,将一辆汽油压路机拨交该站使用。此后,工厂还接受军方建设任务,改装了4艘布雷艇。 1950年3月,海军造船所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海军司令部厦门造船厂”,直属华东区海军司令部管辖。同年,人民解放军又在鼓浪屿康泰路原厦门机器有限公司和淘化大同酱油厂的厂址上,建立了第十兵团车船处第二工厂,后移至鼓浪屿内厝澳。为了解放金门,解放军第十兵团第29军在厦门曾厝垵成立了一个修船厂。不久,29军修船厂编入第十兵团车船处第二工厂,改称福州军区后勤部第二修船厂。11月21日,华东军区福建海军办事处委任陈宗芳、杨竟环分别担任厂长和工程师,再改厂名为人民海军厦门造船厂,隶属华东军区海军司令部,从此工厂进人了正式生产阶段。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厦门基地筹备处成立。海军厦门造船厂与厦门要塞修械所合并,定名为海军103厂(即华东海军厦门基地造船厂),隶属海军福建基地管辖,承担人民海军阵地机械及舰艇的修理工作。 1953年6月,厦门开始兴建全长2212米的厦门海堤,由于厦门海堤建设是当时我国的一项重点建设工程,为确保建堤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了“厦门高集海堤指挥部造船厂”隶属厦门高集海堤工程指挥部。为了集美与厦门岛及周边地区的海上交通,厦门海堤造船厂首先建造了2艘渡轮,排水量为48吨。随着厦门海堤建设接近尾声,1955年3月1日,厦门市决定将海堤造船厂移交厦门市工业局管理,同年5月又转为厦门市人民委员会交通办公室管辖,改称“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 11月,该厂吸纳位于厦港沙坡尾的“私营汪三九造船厂”,工地扩大到厦港避风坞口两岸。1956年3月,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划归厦门市工业局领导,改为地方国营厦门第一船舶修造厂。1957年2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后方勤务部将位于鼓浪屿的福州军区后勤部第二修船厂移交厦门市人民委员会管辖,改名为“地方国营厦门第二船厂”,归辖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业局。 1957年6月,创建于1949年的福建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闽南分局船舶修理厂(注册地址厦门市海后路42号、工地在厦港民生路)与位于厦港民生路的福建省港务局厦门分局修造船厂合并,沿用前者厂名。同年12月,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地方国营厦门第二船厂、福建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闽南分局船舶修理厂合并,组成新的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归厦门航管局领导。 1958年3月,厦门市人民委员会与解放军海军厦门水警区签署了《海军厦门一0三厂移交协议书》,将工厂移交给厦门市人民委员会管辖,并改名为“地方国营厦门造船厂”。6月,厦门市政府将“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并入“地方国营厦门造船厂”。至此,厦门内所有的修造船力量集中在一起,扩大了企业规模,提升了厦门市的造船生产能力,形成了以厦禾路海军厦门103厂为管理中心,包括厦港民生路工地、鼓浪屿康泰路工地在内的“一厂三工地”管理体系和生产格局,由厦门市机电工业局管辖。军地合并后,企业在厦禾路工地扩建了金工、铸工两个车间。同年,企业接收了一批复员军人,并到农村招工,工厂人数急剧上升,达到1244人。 1958年,福建省轮船总公司在厦门成立船舶修造厂。这个厂拥有船坞、厂房及修造船设备,能承受修理1000吨级船舶及制造内海钢质客轮的 能力。该厂初建时,仅有和平码头(今客运码头)北侧一个近100平方米的保养场,有几名能修理200吨以下木质船的工人。1959年,由省交通厅拨款50万元,在市郊的海沧建造车间,购置车床8台,工人增加至100人。由于海沧地处市郊,无靠泊码头,于1963年迁回厦门港建立船舶修造厂。厂址占地面积2.85万平方米,有500吨级船坞1座,可承修1000吨级船舶;300吨级干船坞2座。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厦门船舶工业,只有海军造船所和汪三九造船厂等九家民营船厂,经过十年的修建、扩建、新建和公私合营,至五十年代末期,形成了较为可观修造船力量,虽然规模不大,但在厦门海防建设和发展航运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迈开发展步伐 扩大生产规模 厦门造船厂自1958年将全市所有修造船厂整合成一体,形成“一厂三工地”生产格局,成为厦门船舶工业的主力军。1958年2月,地方国营厦门修造船厂,为厦门轮渡公司建造一艘厦门到鼓浪屿的轮渡船,该船长19.8米、型宽4米、吃水1米,装配主机为6135型柴油机功率120马力。7月1日,厦门造船厂自制的当时最大的“海鸥”号轮船试航。这艘总排水量472吨的货船,生产周期73天。 军地造船厂合并以前,厦门各厂的修造船任务主要以木质渔船和运输货船为主,最大吨位约为300载重吨,还不能制造钢质船舶。到了1959年,地方国营厦门造船厂已具有生产600吨木质海轮的生产能力。工厂职工数达1217人,厂房面积扩展到15618平方米,设置了金属船体、木壳船体、金工和冶炼等车间,拥有各类机器设备100多台。生产上除修造海军、陆军、交通运输部门、农业部门的船舶外,还开展了金属加工、机器制造、农用机械配套等业务。有些产品质量还达到福建省乃至全国的先进水平。 1960年至1962年间,台湾国民党军队声称“反攻大陆”,厦门前线进入高度备战状态。厦门造船厂根据厦门市委“支前第一,生产第一”的指示,确立“保证军修”原则,主要生产任务是负责福州军区、海军、水产及航运等部门的船艇修造和地方工业机械设备的修造等。在完成海军舰艇军修任务的同时,造船厂新造水产、航运船舶91艘;修配改装各种船舶329艘;改装水产渔船17艘;安装机器51艘;修理各种机器80台;生产柴油机配件59项, 80吨液压机5台等,并奉命生产了手榴弹、鱼雷弹射箱等军用物品。 1963年,厦门造船厂的占地面积已达67400平方米,其中厂部占地32500平方米,鼓浪屿工地34900平方米, 3个车间,职工人数达到734人。当年工厂首次承接了军方的造船任务,为海军建造了两艘长32米、宽9米、高2米、吃水1米的趸船。1964年造船厂的实力又有明显提高,厦禾路与鼓浪屿两个工地的占地总面积扩展到了6.74万平米,其中生产建筑面积2.32万平米。拥有各种设备210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64台,达到年修造、改装船舶一万吨左右的生产规模,能制造木质货轮、趸船,能修理100吨钢质船艇。7月25日,工厂向福建省计委交通处发出《函报试制钢质机帆渔船方案》的报告,要求试制钢质机帆渔船,试制周期计划八个月(包括设计在内)。当年厦门造船厂制造船舶45艘。合计排水量20675吨。修理各种木质和钢质船舶173艘,铸件总产量完成226.41吨。 1966年开始的“文革”时期,厦门造船厂也卷人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运动当中。但肩负海防重任的造船厂,能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克服了重重困难,在生产和技改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业绩。实现了从生产木质船向生产钢质船的生产能力和造船技术的提升。在造船方面连创许多第一次:第一次生产援助越南的货船,第一次奉国务院的命令生产灯光围网渔船,第一次生产军品武装侦察渔船,并由此晋级为国家第六机械工业部归口船厂。 工厂船坞50年代遭受台湾国民党军队飞机的轰炸,一直没有修复,已经破烂不堪。厦门造船厂决定对百年老船坞进行修复,在修建过程中。解决了材料供应困难,攻克了焊接优质合金钢和装配重达36吨卧式船坞闸门的工艺难题。卧式船坞闸门在当时是全省第一座大型船闸,其结构先进,能承受双面水压力,水密性好,使用方便。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船坞于1968年修复投产。1969年1月首次接修厦门港务局的500吨级货船。 1969年3月,承接制造上海煤炭燃料供应站的3艘100吨铁壳机动煤驳船的任务,首船于7月份开工, 11月12日下水。同年,在鼓浪屿工地成功造出两艘钢质小客轮,实现了厦门造船厂从造木壳船转向造钢质船的技术进步。 1969-1970年期间,厦门造船厂自力更生,自我武装了一批设备,如:成功制成了JO2摩擦试验机,填补了国家该项设备的空白点;浇铸了重达9吨的五米龙门刨机体,自制龙门刨床和两台五吨行车;制造了1台起重能力20多吨的吊车、4台弯管机以及十几台设备。同时还移山填海平整出造船场地200多平方。 1970年厦门造船厂划归厦门交通局管辖,厦门航管局船舶修船厂再次合并,原航管局船舶修船厂更名为厦门造船厂厦港工地,再次形成“一厂三工地”的格局。4月,船厂在抢修海军三艘巡逻快艇过程中,仅在一个潮水时间里就将三艘快艇拖上船台,创造了修船效率最高记录。 1970-1971年,船厂成功研制出一台6300型600匹动力增压船用柴油机,在整机铸造、曲轴喷油嘴、高油泵、含金铝活塞连杆等主要机件的制造中攻克了不少技术难关。经对该机各种性能进行试验表明,各项主要指标都达到设计要求。经配带320千瓦发电机连续运行2300小时的试验,其品质良好,开创了厦门船厂研制船舶主机的新局面,该机作为工厂的备用发电机主机一直正常运行到1996年企业迁离厦禾路才退役。1971年船厂在鼓浪屿工地自行设计建造 1000吨级钢筋混凝土滑道一座,其轨距4米,长110米,倾斜度1:18。此项设施建设投资少、用料省并具有船舶下水安全稳定的特性。 这一期间,根据福建省“灯光围网渔船建造办公室”的认为安排,厦门造船厂。3组(9艘)灯光围网船,完成了二艘围网船、三艘灯光船的船壳和舾装、零部件安装任务。 1972年3月后,在福建省交通厅的支持下,厦门造船厂被列为09单位协作厂,纳入六机部年度生产计划,进人国家计划管理体系,生产所需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供应。开始小批承造六机部下达的建造武装侦察渔轮和援助越南的小货船等数十艘的任务。12月10日,承造的6艘援越50吨油船全部完工并出厂。1975年,厦门造船厂为海军装备部上海办事处承造二艘600马力钢质武装侦察渔轮,满载排水量366吨,于1977年完工交船。 1976年12月,国家第六机械工业部行文确认了厦门造船厂为六机部归口厂。随后,六机部先后下达了“079”中型登陆舰、“917”捞雷艇、1000吨成品油轮、600马力武装侦察渔轮等军工产品。其中,工厂与上海中华造船厂联合设计,并由厦门造船厂制造的600马力侦察渔轮2艘,其侦察设备先进,为国内首批新船型。“917”捞雷艇是国内首次试制的军辅船,排水量为720吨,航速13节,设有自动导航、机舱集控、中央空调等装置,采用双可调螺距螺旋桨做为推进器,配有液压机械手折臂吊进行捞雷作业。由于承接军品建造任务,按规定,海军装备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车船部先后在工厂设立了军代表室。 成为六机部归口厂后,部里拨款给船厂建设厦禾路工地舾装码头一座、鼓浪屿工地制氧车间一座。而材料物资供应则划归六机部闽赣物资供应站管理,船厂的物资管理则按六机部的管理制度办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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