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船重工公司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 9月21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即将正式实施前,厦船重工公司纪委组织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办公楼17楼集中学习新《条例》。 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温丽颖对新修订《条例》做了解读。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新《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了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温副书记在会上重点解读了“四种形态”“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修订后新增或修改的九大亮点内容,并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受监察范围及监察程序进行了解读。此次《条例》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会上,温副书记还根据福船集团公司要求传达了“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长陈超英专访”文件精神。 公司纪委书记王晓霞提出,纪检干部要深刻理解新《条例》内涵,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将《条例》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上进行宣贯,做好学习记录。王书记强调,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紧盯“四风”,积极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倡导文明新风尚,巩固扩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 图∕夏青 文∕陈树楠 
厦船重工公司纪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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